第三屆全國精品金工競賽
其他注意事項
(一)參賽者須確實填寫報名表,若個人資料經查證有不實處,將取消參賽與獲獎資格。
(二)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作品,若經查證有抄襲仿冒之處,將取消參賽與得獎資格。
(三)競賽或展覽期間,若設計作品遭他人仿冒,主辦單位不負法律責任。
(四)若競賽作品經評審團決議皆未達標準,該競賽組別之獎項得予以從缺。
(五)報名精品工藝組參賽者,比賽當天請務必攜帶附有照片之個人身分證明文件(身分證或駕照、學生證)佐證,若事後發現有造假之情事,主辦單位將取消獎項,並追繳回獎金,不得異議。
(六)凡報名精品工藝組實際出席全程參賽者,主辦單位將依照參賽者個人路途距離,酌予補助參賽者單趟車馬費。
(七)各組參賽者,皆需要附上身分證正、反兩面影本、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,並請張貼於附件(一)報名表B表單內。前述個人資料僅提供本競賽,主辦單位投保參賽者意外保險及相關獲獎者獎金及稅務使用。
(八)若有任何疑問,請於競賽官網https://dljjewelry.com/ 查詢
或請電洽 新北市立鶯歌工商實習處 (02)2677-5040 分機 850
或請以 E-mail至本競賽活動信箱yk858@ykvs.ntpc.edu.tw
圖稿所有權
主辦單位擁有本次參賽作品之所有權、有權利收錄得獎作品的設計圖稿、成品的攝影照片與說明文字相關資料,以作為競賽活動之宣傳、展覽及刊物出版之用。
未入選的作品之著作產權,仍屬作者所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