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rd-評選方式


第三屆全國精品金工競賽

比賽評選方式

(一)手繪/3D繪圖組:評分標準,分為結構30%、實用性30%及創意發想理念40%。
(二)精品工藝組:
        1.高中職組的評分標準將依照「鋸、磨、鍛、焊、鑲、拋」為評分項目。
       2.大專院校的評分標準將依照「鋸、磨、鍛、焊、鑲、拋」為評分項目。
       3.競賽總成績(C)包含「現場製作過程及技術(A,佔總成績50%)」,以及「成品完整度(B,佔總成績50%)」,即C(100%)=A(50%)+B(50%)。

       其中現場製作過程及技術評分部分(A),由評審委員依據比賽現場操作現況,給予評分,即A=E(70%)+F(30%),說明如下:
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 (1)現場製作過程及技術部分(A),包含兩部分細項評分,第一部分專業操作技巧(E, 佔70%):包含取胚、整修、鍛敲、燒焊、鑲嵌、拋光等技術。
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 (2)第二部分為現場製作過程之工業安全與衛生(F,佔30%):包含是否依規定正確穿戴使用安全防護裝備、工具歸類擺放整齊度,以及賽後工作桌面清潔整理等。
       4.有關「成品完整度(B,佔總成績50%)」補充說明如下:
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 (1)成品完整度佔總成績50%,細分包含「完整度佔總成績30%」,及「美觀度佔總成績20%」。即成品完整度(B,佔總成績50%)=完整度30%+美觀度20%
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 (2)基本上作品一定要完成,倘若作品沒有完成,導致來不及鑲嵌,在作品完整度中的「完整度30%」中,最高只會得15分。

評審團

評審委員將由主辦單位、承辦單位學術界、珠寶業界公正人士組成。